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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边拣来的故事 Written By 一个没有文化的人 (注:本文是坛子里对Fingersmith原书的临场发挥,由头是Maud姑娘后来以写色情小说为生。本故事单独成篇。另还有一则《古堡百合》,还没有被写完。) 有一段时间在大学门口摆过地摊,收卖各类旧书。遇到个经常光顾的买主是图书馆的,告诉我图书馆每年都要打折处理旧书,价格便宜得不可思议,我要的话他可以帮我联系联系。这等好事不可错过,某日收了摊,就和他一起去拣书。 翻开来看,字词密密麻麻如天书,不懂。彩色插图,细密的板画风格,颇精致。男人巨大的龟头总是闪闪发亮,如钢枪上的刺刀,插入时直如开膛破肚;女人身材丰腴,表情沉醉,总似被征服。此外还有皮鞭、镣铐、绳索、捆绑、舔足、吊天灯,凡此总总,不一而足。我估计这本书遇上合适的买家可卖一两百,偷偷拣起。为避免突兀,又拣了十数册可看的外文小说和辞典,厚厚一堆,漫不经心般叫人算算多少钱。果真便宜得不可思议,论斤卖。二三十多本书倒也有二三十斤,我装进麻袋,一股脑背走。 回家细看那书,主要还是翻翻插图,间或看懂三四个关键字。后翻到一章,专论述女作家,插图风格陡地缠绵艳丽起来。轻纱帐里,二三贵妇,间或有一绅士,皆衣冠楚楚,或坐或卧,眼神暧昧,似是调情。旁的有个注脚,说这作家,总写软核,前头往往硬,关键时便软了。那笔名仿佛是个男名,唤做唐·萨克森(Daun Suckson)。后头长篇大论讲其作品多么具有划时代意义——但那书写得实在太文雅,一排单词我只认识一两个。终于来到一段简单点的,说的是唐·萨克森的生平。原本是个女人,十九世纪少有的几个女色情小说写手,因怕坏了淑女名声,写书往往假托男性笔名。写的故事不比寻常,笔下的男主角大多性无能,想尽种种办法讨女性欢心,擅写口活儿与手技。在彼时伦敦曾卖得一纸风行。萨克森小姐毕生未婚,逝于伦敦近郊布莱尔庄园。 我看了对萨克森小姐的介绍,心里忍不住要好奇。按理说,大凡写色情小说的,哪有写男主角不“能”的呢?我还从没见过哪本色情小说的男主角不吹嘘自己是天赋异禀,一柱擎天的。况且,男主角都不“能”了,这色从何处起呢?这色情小说又该怎么对付下去才能唤起读者的快感呢? 我摆书摊的时候就成日里介琢磨这个,可英语太臭,就光把那大不列颠的历史琢磨透了,可还是想不通它的情欲。一日傍晚,我坐在书摊边上又开始胡思乱想地翻那本书,来了一对客人——是两个女的,一位穿紧身黑T杏白裤子,走路时眼睛飘荡在天上,仿佛正在范特西自己是TLW里的人物;另一位圆圆脸,一边做“咱们工人妇女有力量”状,一边四处打望。几米开外见了我,圆圆脸就一副友邦惊诧样,抛下范特西妇女,冲到书摊前,对我说,“给我看看你手里的书。” 圆圆脸把书紧紧握在手里,一副“谁也抢不回去”的样子。但又明知自己理亏,只好看着我,不说话。仿佛那本书多在手里捏一会,就多能感染一分仙气。我见她这个样子,肠子都快笑断了。与此同时,范特西继续蹲在地上翻生物辞典。 过了几天,城里开始整顿市容,路边小摊属于被打击之列。一连十几天,都查得紧,我就没去练摊。等风头过了,在我书摊旁边开小卖部的张大妈对我说,有个圆圆脸姑娘来找了我好几次,给我留了个条儿。我接过纸条一看,上头歪歪斜斜留了个信箱地址,“写信给我,告诉你萨克森事。JS上。” 在乌烟瘴气、怪话连篇的网吧里,我给圆圆脸JS发了第一封信。 JS的回信很快到来。 “JS, “摊主, 《大先生传》的情节,好像是一阵几乎感觉不到的微风,在我心头似动未动的,轻轻一吹。我竟不知风从哪里来。那天晚上我去上网,旁边坐着一个涂了紫红色指甲的瘦弱男生,尖着嗓子在麦克风里跟人吵架。“你妈X,老娘阅人无数关你屁事!你以为你是谁?谁不知道你结了婚?爱来就来,不爱来就滚!” 于是我给圆圆脸JS写信。 “摊主, 我回信说,“我要看。我只是想看一本好的色情小说,重逢一种久违了的快活。” 周末圆圆脸如约到来,一个人,穿一件蓝色大翠花裙子,脚上竟踏着一双沙滩鞋,仍做“咱们妇女有力量”状。——叫我想起圣雄甘地穿白袍子。能把裙子穿成袍子,也真难为了她,不容易啊。 圆圆脸走到我书摊前,递给我厚厚一沓复印纸。“喏,前面是原作,后面是我翻译的,没翻完,你还是先看英文的。看完了,再看我的。” 我想我英文不好,难不成看个色情小说还翻字典么?设若正看到入港,突然出现一排生词,只能长吸一口气闭着眼睛腾腾跳过,岂非活生生被自己憋死。于是,虽有圆圆脸忠告在前,我还是先捡出她的中文译稿看。看下去才知道上了贼船,后悔不迭。圆圆脸专拣无关紧要的地方翻,一到情节发展关键处,就是一排省略号,比方说:“力士褪去衣衫躺下,凭她摆弄”。省略号。省略号。省略号。 萨克森的原著也很像骑士文学,大概那时候的人写书都这模样。我狠狠啃了前四分之一,全讲主人公在情场上如何得意,我屈指数了数,其中共提到十一次性交,四次特别详细的,七次较为简略的。描写不见出奇,不外是男人如何伟岸持久,神枪不倒一类。令我颇觉失望。但先见过圆圆脸的翻译,知道后文有蹊跷。所以咬咬牙继续往下啃。 四分之一处是个坎,讲到伟力士与人决斗,私处被利剑所伤。其后的内容令人欲罢不能。我竟然只用一个下午就全都看完,连有人来买书都顾不上抬头。看完之后长出一口气,收了书摊,冲进网吧。 “JS, 之后几天,我没出门摆摊,静下心认真把书从头到尾又看了两遍,久久回不过神来,脑袋迷迷糊糊了一个星期,也不知道那里头颠过来覆过去想了些什么。之后因为城管大扫荡,我又换了摆摊的地方。再次上网时,已经过去了一个来月。打开信箱,看到圆圆脸给我写了三封信。 “摊主, “摊主, “喂!人呢?去了你的书摊,也不见摆出来。听说城管扫荡,谋生不易。不过,记得我还等着呢。别吊我胃口。有空上网,记得回信。 日期是二十几天前。 “JS, “摊主,OMG,你终于又出现了。萨克森是位女士,这一点无须怀疑。或许因为她必须假托男性的名义来写作,所以很精确地揣摩到了心有余力不能的失落和痛苦,被虐待被凌辱的欢愉和甜蜜,道德和性欲的挣扎,男性认同和女性认同的交织争战。 “JS, “摊主, 不知道为什么,JS写给我这封信后,我本想回她,可手放在键盘上一个劲地哆嗦。我想我是生病了。就去了别的城市。 这是几年前的事了,想不到竟然在坛子上重逢了JS。抱歉我那时不辞而别,带走了你借给我的“大先生”。我本想把它放在杂货铺的老张那里,可怎么也舍不得。 JS,我现在终于知道,原来萨克森她是个蕾斯边儿。哦,对了,原来你也是个蕾斯边儿。有人说,人都是自私的,只会关心和自己有关的事。诚然。 JS,我想给你讲个故事,你和萨克森小姐都会喜欢的故事。这个故事几年前就应当讲,可那时候我病了。 从前有户姓莫的人家,先生了一个男孩,不到满月,就早夭了;过了一年,又生了个女孩,活到一岁上,也去了。夫妇俩痛不欲生,三年后方又生了个女孩。怕又早早没了,一直不敢起名。这孩子倒健壮,活过了满月,又活过了周岁。亲人放下心来,把孩子叫做莫胜男。平平安安到了十岁,胜男却又得了大病,眼瞅着快不行了。一家人痛不欲生之际,孩子却从鬼门关上走了回来。节外生枝,康复检查时查出胜男有隐睾,医院跟父母商量,既然一直当的女孩带,不如就把这隐睾给去了吧。父母也同意。 此后一直平平安安,直到胜男的青春期到来。别家女孩一个个胸脯挺起来,胜男却平平的。别家女孩开始羞答答地上厕所,胜男也毫无动静。只是个子愈发长大,声音变得粗粗的。胜男于是知道自己原来跟别人有些不一样。她想,也许哥哥和姐姐的魂魄,都寄在自己身上了吧。看到高高壮壮的男孩,她想,要是哥哥还活着,一定是这样;看见漂漂亮亮的女孩,她想,姐姐要是长大了,一定比她也不差。 十六岁还不见初潮,父母焦虑,带她去检查。医生说啥都正常,却又开了些药丸给她吃。那时胜男有了些小心眼,偷偷去查药名,原来是雌性激素。她把药扔了,闷在屋里哭了几天。出来之后吵着要转学。父母没办法,给她办了手续。之后就穿男装,上男厕。新学校没人知道,也就当她是男孩。过了几年,除了户口和身份证上一时改不过来,其余人也都忘记胜男曾经是个女孩了。不过胜男偶尔还是会有些女孩习性,叫人见了,暗暗要笑她的。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,胜男却不知怎的,青春心思萌动,爱上个男孩。一时间闹个鸡飞狗跳,搞到要被学校开除。母亲抗不住闲话,拿着户口去找校领导,想通融通融,偷偷把这事了了。弄巧成拙,一家人在这城里也就没法呆了。 胜男不想连累父母,离开家独自去了外地。想过要遁入空门,临到关头却不知道该做和尚还是尼姑。她又以为自己这么怪,一定会早早死掉,可风吹日晒,连个感冒也不得。勉强活下去吧,每当想要安定下来,必定节外生枝,只好继续上路。性别也就不去说它,反正外人看来胜男是男的——除了那东西,习惯了也就好。可性向也总不定。初恋是个男孩,后来打工时碰见个女孩,神魂颠倒掉进情网,快揭穿时只有落荒而逃。后来男女也又各爱了几个,却一丝不敢进一步接触。可年岁到了,老觉得心里有团无名火,不知道怎么发泄出来才好。 后来上了网,知道女同志里有一种,做爱可以不脱衣服的,赶紧尝试。又听说男同志里有一种速战速决、只管服务不管脱的,忙不迭地也去试了。竟觉得各有各好,难做取舍。身体想要,内心悔恨而恐惧。若实在感到害怕了,便重新再换个地方呆。后来胜男看到一本书,书里说,A lonley figure, lost his gender, lost her soul, was wandering in the deserted land seeking itself. 她想,这句话改一改不就是说自己吗:A lonley figure, lost his gender, lost her form, was wandering in the deserted land seeking its soul. 性别算什么呢,不过是个技术问题。没有行动上的不能,只有思想上的不能。 之后她心态好了许多,重新找了个城市住下,继续,seeking its soul。 呵,JS,你说萨克森小姐要是知道这个故事,会怎么把它写出来呢。 认识萨克森和你,与我,是场幸福。 一个没有文化的人,上。 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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